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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甲店镇孔五官屯小学学生奖励制度

2012年04月12日 14:47:02 来源:玉田县孔五官屯中心小学 访问量:698

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培养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“四有”新人,鼓励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奖励制度。

一、“三好学生”奖

(一)条件

1.思想品德方面

1)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科学、热爱劳动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。

2)自觉遵守中小学生《守则》、《行为规范》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,遵纪守法,敢于和危害社会、危害集体的不良行为作斗争。

3)关心集体,乐于助人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4)品德等第为优秀。

2.学习方面

1)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认真完成学习任务,有较强的自学能力,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。

2)学期学年学习成绩优良,在同班同学中学习成绩较突出;或有的学科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,其他学科成绩在良好以上。

3.身体方面

1)积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,起模范带头作用和骨干作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。

2)达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,体育成绩优良或在校级以上运动会取得前三名。

(二)评选办法

1.每学期评选一次,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15%以内。

2.个人演讲自荐、然后由小组提名,全班评议,提出初评名单。

3.班主任对初评人选作最后审定,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。

4.由教导处审批公布,并填入小学生素质法手册。

(三)奖励办法

学校张榜公布表彰,颁发三好学生证书和奖品。

二、“优秀学生”奖

(一)条件

符合三好学生条件,并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,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
(二)评选办法

班级评选,年级组推荐,教导处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。全校每年从三好学生中评选出1030名。

(三)奖励办法

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品或奖金。

三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奖

(一)条件

1.担任班委、少先队中队委以上班、校学生干部,达到或基本达到三好学生条件,热心社会工作,履行职责、完成任务好,工作成绩突出。

2.以身作则,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。

3.思想品德好,尊师守纪,团结同学,文明礼貌,有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
(二)评选办法

班主任、学生会、少队负责教师提名,本班同学评议,得到全班四分之三以上同学投信任票后,经年级组审核报教导处批准。

(三)奖励办法

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品。

四、单项奖

(一)对象

1.在镇、县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。

2.在镇、县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生。

3.在学年末考试中获本年级优异的学生。

4.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学生;对学校或社会做了有益的事,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生。

(二)奖励办法

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品或奖金。

 

 

孔五官屯小学

 

 

 

 

学生处分制度    学生管理

      1、 学生严重违反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学校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,应给予学校纪律处分。

      2、 学校纪律处分分为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六种。

      3、 处分学生手续:

   1) 一般情况下,由班主任和有关教师根据学生犯错误的程度,提出处分申请,交教导处,特殊情况可由教导处直接提出处分意见。

   2)教导处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后,提出意见。

   3) 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处分,由教导处讨论通过报校长批准,给予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处分,报校长批准,由校务会讨论后执行。

 4: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、自习课纪律,影响老师教学、同学学习,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

 

 

孔五官屯小学

 

编辑:张国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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